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YC2021-Q-G-113 2.项目名称:汽车维修配件(材料)供应商 3.采购预算:无。 4.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2页和招标公告中: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均更正为: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内(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2)招标文件第3页:“3.履约保证金:第一至第十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三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一至第十三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一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四至第二十二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五千元的履约保证金。(由各中标单位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交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更正为: “3.履约保证金:第一至第十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壹万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一至第十三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四至第二十二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贰仟伍佰元的履约保证金。(由各中标单位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交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 (3)原招标文件第12页: “30. 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30.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二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第一至第十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三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一至第十三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一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四至第二十二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五千元的履约保证金。 30.2中标单位须按各标段向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其中第一至第十标段按每个标段缴纳伍仟元中标服务费;第十一至第十三标段按每个标段缴纳叁仟元中标服务费;第十四至第二十二标段按每个标段缴纳壹仟元中标服务费。同一中标供应商中标服务费不超过一万元。”更正为: “30. 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30.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二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第一至第十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壹万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一至第十三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四至第二十二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贰仟伍佰元的履约保证金。 30.2中标单位须按各标段向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其中第一至第十标段按每个标段缴纳贰仟伍佰元中标服务费;第十一至第十三标段按每个标段缴纳壹仟伍佰元中标服务费;第十四至第二十二标段按每个标段缴纳伍佰元中标服务费。同一中标供应商中标服务费不超过一万元。” (4)原招标文件第24页:“三、被确定中标的供货单位将签订采购协议,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间,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的汽车维修配件、材料等均应在协议单位及协议供货范围内进行选购(协议供货范围外和供货单位不能按时供应的材料除外)。”更正为: “三、被确定中标的供货单位将签订采购协议,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内,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的汽车维修配件、材料等均应在协议单位及协议供货范围内进行选购(协议供货范围外和供货单位不能按时供应的材料除外)。” (5)原招标文件第24页: “六、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为国内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具备汽车配件(材料)生产(制造)或销售。投标单位须按每个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如中标均须按中标标段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第一至第十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三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一至第十三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一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四至第二十二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五千元的履约保证金。”更正为: “六、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为国内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具备汽车配件(材料)生产(制造)或销售。投标单位须按每个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如中标均须按中标标段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第一至第十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壹万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一至第十三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十四至第二十二标段按每个标段提交金额为贰仟伍佰元的履约保证金。”。 (6)招标文件中如有其他涉及以上内容的表述,均以上述更正为准。 3.更正日期:2021年12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招投标网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长江北路800号 联系方式:顾喜峰 联系电话:0512-57358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2楼 联系方式:陶元倩 陈莉 0512-65158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元倩 陈莉 电 话:0512-65158110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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