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与范围: 1、采购项目概况: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程昆山段KS5标路灯灯具采购。 2、交货时间:根据甲方供货通知分批供货,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3、采购规格和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其它 | 1 | LED路灯灯具 | 1098 | 套 | 280W | 包含单灯控制器,三年流量费,灯具款式以甲方要求为准,其余详见图纸技术要求。按照甲方实际需求规格和数量供货,包含连接路灯控制系统,须保证通过验收并顺利移交当地路灯管理单位。 | 2 | LED补角灯灯具 | 68 | 套 | 350W | 3 | LED吸顶灯灯具 | 64 | 套 | 120W | 4 | LED吸顶灯灯具 | 337 | 套 | 240W | 5 | LED路灯灯具 | 69 | 套 | 120W | 6 | LED路灯灯具 | 285 | 套 | 180W | 7 | LED路灯灯具 | 82 | 套 | 150W | 8 | LED路灯灯具 | 104 | 套 | 210W | 9 | LED路灯灯具 | 67 | 套 | 100W |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所供产品相关经营范围,能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类)。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供应商,以及近三年违约不履行中标合同或因产品质量问题等被各地政府拉入采购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对于近两年内未承接我公司项目的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 (最高10万元)。 5、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并保证通过验收并顺利移交当地路灯管理单位,灯具应响应的技术要求如下,其余详见设计图纸要求: 5.1要求LED灯具必须通过CQC认证,为截光型或半截光型灯具,灯具的防护等级应大于等于IP65。 5.2 LED灯具款式必须满足甲方灯具款式要求(详见甲方样品,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灯具表面应光滑,以防污物堆积,便于在雨水的冲击下具备很好的自洁功能,灯具与灯臂连接应牢固,灯具应具有如防下坠链条等的保护措施。 5.3 LED灯具外壳要求采用优质高压铸铝压铸制成,表面灰色粉末喷涂处理(色号7024,具体颜色以甲方要求为准),具有良好的耐气候性能,表面应能承受机械压力和盐雾、汽车废气及清洗剂的腐蚀,补角灯灯具和吸顶灯灯具支架材质为热镀锌喷塑钢材。 5.4 LED芯片要求采用知名的、成熟的功率型产品(要求采用CREE、LUMILEDS、OSRAM、NiChia或性能相当的同档次及以上品牌)。采用功率型LED芯片封装技术,选用低热阻、散热良好、耐高温、抗高压的封装及高折射率、抗劣化封装材料(如硅胶、硅酮树脂、高透光的玻璃等合成材料), 提高出光效率和降低热阻,保证功率型LED 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 5.5 LED灯具的色温3000K(偏差-200K以内,不允许出现正偏差),LED的发光效率 ≥140 lm/W,显色指数Ra≥75±5%。 5.6 LED灯具(含驱动电源)使用寿命≥50000小时,LED灯具在阶段性验收中,6000小时的光通量维持率≥98%。在非人力破坏或电网异常的正常工作情况下,LED灯具(含驱动电源)正常工作一年的损坏率不应高于2%。 5.7 LED灯具所使用的驱动装置应通过CCC认证,要求采用台湾明纬、茂硕、英飞特、台达、鸣志、OSRAM、飞利浦或性能相当的同档次及以上品牌驱动电源产品 (产品符合GB14048电器元件国标)。 5.8 LED灯具结构应便于维护,具有免维护保养措施。LED灯具的单灯控制协议必须开放并配合做好兼容与甲方路灯单灯控制、昆山道路路灯控制系统一体化整合。LED灯具必须能接入当地路灯控制系统,并保证通过验收并顺利移交当地路灯管理单位。 6.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三款投标产品同一系列灯具样品(一款LED路灯灯具、一款LED补角灯灯具和一款LED吸顶灯灯具),每款灯具样品均要求附相关产品技术资料,并装订成册,产品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设备应具备国家质检部门产品性能和产品功能检测报告,且被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所覆盖。 6.2LED灯具的CQC报告,所使用的驱动装置的CCC认证证书。 6.3LED灯具的IES文件。 6.4灯具设计说明书;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6.5设备安装要求。 6.6运行维护、故障诊断的说明。 6.7灯具所使用的LED芯片来源证明(购销合同或生产厂家/代理商授权证明)。 7、未提供灯具样品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技术资料,以及提供的灯具样品未响应甲方技术要求或款式要求的投标报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8、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该招标采购项目中标资格,且未来两年内不接受此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9、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的权利。 三、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三个月内付至50%,交工后付至65%,审计结束后付至90%,余款两年质保期后付清。 四、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 (1)本次招标拟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领取投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2)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山市古城中路336号二楼采购部。 (3)招标采购联系人:朱工,电话:19951359751。 (4)项目现场和技术负责人:史工,电话:13912676866。 (4)本项目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9日16:00。 五、监督方式: (1)监督电话:0512-50367268。 (2)监督信件地址: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纪委收。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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