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用餐外包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YC2021-Q-G-004 (2)项目名称:职工用餐外包服务 (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仟陆佰零肆万元整(¥16040000.00)(具体以服务期限内实际用餐总份数计算为准)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 “三、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3年及以上的经历,且具有运行团膳、管理能力的公司;投标人为昆山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昆山地区已注册分支机构,具有经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非昆山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在昆山地区注册分支机构(获取经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更正为: “三、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3年及以上的经历,且具有运行团膳、管理能力的公司;投标人为昆山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昆山地区已注册分支机构,具有经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非昆山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在昆山地区注册分支机构(获取经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投标函”中需增加“14.如果我们中标,在服务过程中,我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日止,每天9:30-16:0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更正为: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日止,每天9:30-16:0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更正日期:2021年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招投标网发布。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志刚 顾喜峰 联系电话:0512-57358009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 电话:0512-65158110 传真:0512-65816522 邮政编码:215002 联系人:陶元倩 张赟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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