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面积分”管理办法》12月起实施
来源:工程建设管理部 标签: 日期:2015/12/21

 

为了加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提高参建单位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提升建设工程品质,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逐步建立优进劣汰市场机制,根据《交发公司工程管理办法》、《江苏省创建平安工地考核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交发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工程部制定了《昆山交发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负面积分”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交发公司建设项目的咨询、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和物资、材料、设备供应等合同履行的从业单位的管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工程部采取“月度统计、年中(季度)通报、年度评级、项目考核”的考核方式。结合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每月进行负面积分记录、更新一次,每季度公开通报,每年度进行等级评定,项目竣工后进行综合评价。
此办法于2015年12月起正式实施,工程建设管理部通过此办法的应用,将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廉政等多方面进行更细化的考核,使得工程管理水平有了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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