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昆山市朝阳路西延基础设施(柏庐路-黑龙江路)工程已由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昆发改投【2014】4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昆山市朝阳路西延基础设施I标段(柏庐路-黑龙江路)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西起朝阳路柏庐路交叉口东侧(桩号K4+100),东至黑龙江路交叉口中心线(桩号K5+943.976),道路全长1843.976m。道路红线宽度6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跨越车站路河道设箱涵一座。在朝阳路车站路交叉口北侧,设置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朝阳路道路红线范围内全线敷设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 工程造价约12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昆山市朝阳路西延基础设施I标段(柏庐路-黑龙江路),招标范围为上述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涵洞、泵站、安全设施及其他临时设施施工及缺陷修复。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3月16日—2016年6月30日(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型(一级公路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难度相当或高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 (4)信誉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申请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暂A”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良”或以上级别且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定称职”或以上级别;近两年内未由于本单位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且申请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有类似道路工程(一级公路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施工经验,且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及桥梁等相关专业,且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审委员会审查); (6)其他要求: A、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资格预审阶段指招标人公布的合同估算价,投标阶段指投标人自行投标价)配备1名的比例配备,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且应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工地试验室主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质; C、具有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无《等级证书》的必须委托具有《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监理、施工双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D、道路工程师(不少于1名),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毕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标段最多允许8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本项目的报名申请人数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人数超过3家而不超过8家,在不违反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则招标人将向申请该合同段的全部申请人发送投标邀请书,实行资格后审。若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超过8家,则实行资格预审,且最多推荐8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具体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申请均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报名 本次资格预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页“www.jscd.gov.cn”,在网页下方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江苏省交通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工、王工,联系电话:025-52853032;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江苏交通网页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投标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6)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到所在地交通行业招标监督机构(省内企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省外企业)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2853032)。 (7)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1月6日23:59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申请人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7日起(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山市同丰西路656号)缴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然后在昆山市同丰西路656号完成最终报名确认。资格预审文件过期不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6.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于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统一交纳,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 年1月14日11:00时,申请人应于2015年1月14日9:30至2015年1月14日11: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来人身份证。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开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投标时不予认可。请各投标申请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三楼 邮编:215300 电话:0512-50360507 传真:0512-50360502 联系人:李工、唐工 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山市同丰西路656号 邮编:215300 电话:0512-50369390;0512-57326492 传真:0512-57368271 联系人:沈亮亮、沈英 二○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 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