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就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试剂瓶(HW49 900-047-49)、化学性试验废液(HW49 900-047-49)、废乳胶手套、废滤纸、废抹布(HW49 900-047-49)、废活性炭(HW49 900-041-49)等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 二、服务期限:三年 三、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且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完税证明及单位社保缴纳清单并加盖公章); (4)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网页截图);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记录查询证明); (7)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投标。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需单独递交,无需密封。逾期或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材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材料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9:00 。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现场递送至:昆山开发区南浜路688号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301室经营发展部并领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好送至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301室经营发展部,密封不好、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开发区南浜路688号 招标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2-57818937 项目负责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2-57725216 六、监督方式 1.监督电话:0512-50367268 2.监督信件地址: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收 特此公告 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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